公平正义之声的紧急呼唤 (之三)

2021-08-19 17:26:31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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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国司法整顿中,一批国家级顶尖法学专家聚焦关注的南国冤案一陈飞宇受贿案,霍然浮出水面!呼吁:揭开谜底,破局揭幕,澄清冤情,还当事人以清白,给蒙冤者以自由!

       由中国十大法学泰斗之一的夏家骏和民法典起草人楊立新领衔组织的九名法学专家组成的陈飞宇受贿罪案件法学研讨会,对该案进行了充分的剖析、论证。认为从案件的主体违法和程序违法诸多方面,包括一系列违法取证、举报人被诱迫做证,当事人被协迫认证,办案人以推理当证等等,存在着非常明显的瑕疵、硬伤和不当行为!

      九位法学专家正式向社会提交《广西石油分公司原处长陈飞宇受贿案件法律专家意见书》后,已经将这个意见书作为附件发表在《公平正义之声的紧急呼唤》曝光稿上,认定这是一起冤假错案,希翼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涉事者、参与者、知情者、组织者的反思、悔悟、纠错,并揭发、举报控告幕后构陷设局者、违规操作者、顶风违法者!

      我们十分欣喜的看到构陷陈飞宇受贿案的一号主导人物---原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蒙永山在司法整顿中已经幡然落马。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16日消息,并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蒙永山被双开:执法犯法,以案谋私”为题报道此一重大消息。内容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原书记、检察长蒙永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蒙永山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财物,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处理、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蒙永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蒙永山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从中纪委的公开报道中,我们看到蒙永山在任内包括其在青海在广西检察院任内“以案谋私”执法犯法,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处理、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正是由于蒙永山丧失信仰、背离宗旨,养成了“以案谋私”的惯性,所以在广西检察院任内与广西中石化内部一些心怀叵测、反对改革的人沆瀣一气,被利益收买,狼狈为奸、合谋策划、构陷设局,炮制了震惊南国的陈飞宇受贿案!

      在这里,我们又不得不说说构陷陈飞宇受贿案的第二号主导人物,负责审理陈飞宇受贿案的审判长、南宁市人民法院的常务副院长余万庆也被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据南宁市纪检监察部门通报: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余万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南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余万庆与蒙永山结伙拉帮,受利益驱使,以案谋私。在陈飞宇受贿案中,二人与广西中石化内部反对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上下呼应、权力寻租,在这一张黑幕的笼罩下,将陈飞宇投监入狱,将吴健雄威逼致死!

      在党中央与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伟大战略的感召下,在全国政法队伍从县区到市省国家政法机关的逐级大整顿的震慑下,一大批公检法的问题者主动自首,向组织坦白交代,不自首而被举报揭发者更是被立案从严查处。

      中央政法委委员、秘书长陈一新在介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阶段性重要成果时表示,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市县两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式启动,近270万名政法干警参加教育整顿。

       截至6月8日,全国有12576名干警主动向纪委监委投案。立案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干警27364人,留置1760人。处理处分违纪违法干警72312人,其中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占83.5%,第二种形态(警告记过、严重警告记大过、停职免职等)占13%,第三种形态(撤职、留党察看、降级、开除党籍等)占2.1%,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占1.4%。

           陈一新进一步强调,政法队伍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问题攻坚期,要求以案谋私者、设局构陷者、营私舞弊者,自查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否则将严惩不贷!

 

      今天我们要向社会披露的最新证据是,在国家9名一级法学专家对陈飞宇案件的关注呼吁下,在党的一系列政法政策、重大行动的感召下,陈飞宇案件的涉案主要证人吴源合伙人宁世标提供了最新证据证词:吴源在2015年3月14日证词中表示给陈飞宇185万,12月19日证词中改为155万,后又改为128万。前后矛盾,说法不一,模棱两可。实际这都是假的!是被逼迫不得不做的假证!宁世标在新证词中还说:吴源、宁世标在陈飞宇还未当处长时,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一加油站运营权。因2人无钱启动找到陈飞宇合伙加盟。陈飞宇也无钱,又找到他的妈妈黄世英借了20万元,是宁世标和吴源2人共同去取出的。三人合伙经营,宁世标负责财务。所给陈飞宇的128万元,是几年运营分红及还黄妈妈的借款。但当时办案人不容解释、不由分辨、不允许实话实说,就硬性当成陈飞宇受贿钱处置。宁世标说,吴源本人经济拮据,哪来的钱给陈飞宇送礼。并且吴源骑的摩托车也是陈飞宇家的。这一切,我管财务,我最清楚,咱不能被迫不得已时做错了事,坑害别人就心安理得,这样法律不允许,更会受到良心上的谴责!应该还原事实真相:吴源给陈飞宇的128万元是合伙经营加油站的分红钱加上还黄世英的借款,不是陈飞宇的受贿钱!

      另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是,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陈飞宇的申诉案。

      最近中央批示:谁办的案,自己复查,自己启动纠错。中央政法委指出:对冤假错案必须紧盯不放,一抓到底,错案必须纠错“平反”。因为冤假错案严重影响了我国依法治国的良好政治生态、司法生态、社会生态,违背了弘揚公平正义的司法宗旨,给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给国家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权威性带来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我们期待建立公开透明的案件复查机制,使我们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这种公平正义。

       这就是公平正义之声的第三次紧急呼唤!

(责编:gongyi)